盐城特种气体的储存运输需遵守哪些安全规范?
盐城特种气体储存运输的安全规范
一、储存安全规范
场地要求:储存场地需选择地势较高、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热源及易燃易爆场所的区域,且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 “严禁烟火”“当心有毒” 等。场地需采用不发火地面,防止产生火花引发危险,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等,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此外,储存场地应划分不同气体的储存区域,将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化性气体与还原性气体)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 5 米,避免混存发生反应。
容器管理:特种气体容器(如钢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格的检验标识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储存时,钢瓶应直立放置,并用专用支架固定,防止倾倒,空瓶和实瓶需分开存放,并标注清晰。对于剧毒、易燃等高危特种气体,需单独存放于专用的防爆储存柜或储存间,储存间应设置防爆墙、防爆门等防护设施,并安装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当气体浓度超过限值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日常检查:每日对储存场地的温度、湿度进行监测,确保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一般为 - 40℃~4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定期检查钢瓶的阀门、压力表、减压阀等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现象,可采用肥皂水涂抹连接处的方法进行检漏,发现泄漏应立即关闭钢瓶阀门,采取通风等应急措施,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同时,建立储存台账,记录气体的入库、出库时间、数量、钢瓶编号等信息,做到账物相符。
二、运输安全规范
运输工具要求:运输特种气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车辆需安装防爆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和灭火器材,且车身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如易燃气体、有毒气体等标志。运输车辆的车厢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有油污、火种等杂物,对于运输剧毒气体的车辆,还需配备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车辆的轮胎、刹车系统等部件需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行驶安全。
装载与固定:装载钢瓶时,应轻装轻卸,避免碰撞、拖拉、抛掷钢瓶,防止钢瓶受损泄漏。钢瓶在车厢内需直立放置,并用专用的固定装置(如护栏、绳索)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倾倒、滚动。不同性质的特种气体钢瓶不得混装运输,尤其是氧化性气体与还原性气体、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严禁同车运输,且钢瓶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路线与时间规划: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医院、重要设施等场所,尽量选择路况良好、交通流量小的道路。运输时间应避免在高温时段(如夏季中午)和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风、大雾)条件下运输,确需运输时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中途停车时应选择安全的地点,并对车辆和钢瓶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
人员资质与应急处理:运输特种气体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所运输气体的性质、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运输车辆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如泄漏处理工具、急救药品等,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当发生气体泄漏等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停车,疏散周围人员,采取关闭阀门、通风等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报告,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