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盐城弘泰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61909188(董经理)

                 15961903666(付经理)

电      话:0515-86264888

邮      箱:2455676088@qq.com

传      真:0515-86264888

网      址:www.hongtai.net.cn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庆丰镇洪桥村五组

气瓶使用安全常识

发布日期:2021-07-27 作者:江苏弘泰气体有限公司 点击:

    由于气体产品的潜在危险性,在气体使用、搬运及储存中应注意的一些安全事项。本文仅做简单说明。 

  用户在购买气瓶后,应对气瓶的漆色、检验日期、外观、各种标贴及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盛装气体正确无误,气瓶安全状况良好后方可使用。 

  气瓶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及剧烈碰撞。 

  使用前应按要求将合格的减压阀连接到气瓶上,并清洁连接软管。不同气体的气瓶使用时不要使用同一个减压阀。 

  烧焊时,应对气体及电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不要使用损坏的设备,如软管、电缆及焊枪等。 

盐城气体

  不应在封闭空间内用惰性气体(如氮气、一氧化碳等)进行实验率分析、烧焊、低温冷藏、吹除等等。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备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阻火器等。 

  所有使用乙炔瓶的用户必须在减压器出口部位接装单向阀和阻火器以防止回流及回火,同时在氧气瓶减压器出口部位接装单向阀以防止乙炔气回流。 

  在使用乙炔前,所有减压阀、焊枪、软管及乙炔瓶都应用肥皂水试漏,盐城气体以防乙炔在空气中聚集。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不少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如氢气和氧气,乙炔和氧气瓶等。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气瓶存放区应比较干燥,并有良好通风,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可燃气瓶或氧气瓶附近严禁吸烟,气瓶不应接触到火花、火焰、热气及电路。 

  气瓶不使用时应戴瓶帽。 

  在储存、运输及使用杜瓦罐时不能使其卧倒,应永远使杜瓦罐保持直立状态。 


相关标签:盐城气体

近期浏览:

企业分站 | 网站地图 | RSS | XML
热推产品  |   主营区域: 江苏 扬州 泰州 阜宁 射阳 大丰 东台 盐城 滨海 淮安

技术支持:

  • 网站首页
  • 咨询电话
  • 返回顶部
  • 在线客服
    分享